为强化疫苗生产及疫苗配送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接受社会各界对疫苗配送质量监督,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6〕74号)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7〕76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中科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疫苗委托配送信息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疫苗委托配送信息表
2.中科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疫苗委托配送信息表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0日
